共青团南京审计学院委员会文件
南审团﹝2008﹞6号
关于评选五四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
各院系分团委: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用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奋发成才,团委拟于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;表彰一批优秀学生会干部、优秀社团干部、社团活动先进个人、科研活动先进个人、校优秀青年志愿者、优秀志愿服务先进集体;联合宣传部、学工部评选一批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程序、条件及名额分配:
(一)优秀团员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按本院系团员总数20%确定,其中校级优秀团员的比例不超过8%。
(二)优秀团干部是指认真履行干部职责,工作成绩出色,在工作学习和思想上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上年度获得综合奖学金的团干部。名额按本院系人数的0.5%上报,不足1人按1人上报。优秀团干部人选中必须至少有40%的基层团支部的干部。
(三)优秀学生会干部条件及名额比照优秀团干部。
(四)优秀社团干部(共评选20人)、社团活动先进个人(总数在100名以内)由校团委社团管理中心和社团联合会共同组织评选。
(五)科研活动先进个人:要求在2007年有论文公开发表,或能发动组织其他同学共同开展科研活动且成绩出色,或在去年校级科研论文大奖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。(名额不限)
(六)优秀青年志愿者、优秀志愿服务集体: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按照《关于评选南京审计学院优秀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》组织评选。
(七)校园文化建设先进个人:各院系按每个团支部1人上报;校团委、学生会、社团联合会共26名(两校区);广播台6名;《南审青年》编辑部6名;大学生艺术团40名;大学生礼仪队6名。
二、评选要求:
(一)请将先进名单于4月25日前报团委(电子文档发至
twggxx@nau.edu.cn)。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论。
(二)各院(系)应认真细致地做好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,做好各类先进的宣传,杜绝评选过程中的不良现象。所有先进名单应进行公示,发现有举报违规违纪操作或推荐不符合条件的,查实后将取消所在院系该项评选的名额。
特此通知
共青团南京审计学院委员会
2008年4月8日
关键词:共青团 五四评优 通知
抄报:院党委
抄送:党委组织部、宣传部、学工部、各院系党总支
共青团南京审计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印发
(共印30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