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更多人更多荣誉,征求大家意见
关于设立经济学院学生荣誉奖项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
为鼓励学生成才,激发学生成才主动性,落实“赏识教育”,为更多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,经研究,经济学院决定从今年起设立以下学生荣誉项目:
一、 优秀党员
对学习保持入党前水平或有明显提高、模范遵守日常行为规范、品行端正、有先进助
人事迹的学生党员进行评选,授予荣誉优秀党员。占全体学生党员15%至20%。
二、 实践创新能手
对在社会实践、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事迹和明显成绩的学生授予该项荣誉。不限比例。
三、 经济学院事业发展突出贡献奖
学年度内获省级奖励的、获得校极重大奖励的、为学院发展谏言献策得到采纳的、组
织重大活动取得突出效果的、帮助他人使他人取得明显进步的等等均可授予该项荣誉。占全院学生5%左右。
四、 优秀寝室长
所在宿舍学生和谐相处,积极参与集体活动,学风良好,无违纪行为、卫生达标、生
活习惯良好的均可获得该项荣誉。
五、 自强模范
贫困生中勇敢面对生活困难,有自强自立的先进事迹,学习成绩中等以上,乐于助人
的或授予该项荣誉。占全体贫困生15%至20%。
六、 健康文明生活典范
有良好的生活习惯、勤俭节约、学习态度端正、人际关系和谐,身体健康、心理素质
良好、受同学欢迎的可授予该项荣誉。不限比例。
七、爱心奖
在志愿服务、义工以及日常生活中热心关注公益事业,乐于助人,有突出事迹的可授予该项荣誉。不限比例。
八、个性突出奖
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并予以发挥取得明显成绩,可授予该项荣誉。该奖项由可由
学生本人申请确定具体名称。不限比例。
关于评选与表彰
一、 每年五至六月个人下载《经济学院学生荣誉申请表》,填写申请荣誉种类和事迹,
交学院。
二、 每年六月,经济学院组织评选,公布评选结果。
三、 每年十一月集中召开表彰大会,连同上学年度校级以上荣誉一起表彰。
对以上意见,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!